2026年1月15日 点击人次: 292
招就〔2026〕2 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充分鼓励和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对象
(一)先进集体。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二)集体单项奖。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三)先进个人。2025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就业工作相关领导、“一生一策”就业指导老师及其他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
(四)优秀学生助理。校、院两级就业管理部门(岗位)的学生助理。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过程中没有违反“四不准”“三不能”规定的情况;
2.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开展,且在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就业两课课程教学与师资队伍、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取得突出成效(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二)集体单项奖
去向落实率优秀奖。学院措施有力,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学院初次去向落实率(不含公费定向师范生)排名在全校第1位。
(三)先进个人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道德品质良好,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心强,有效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学生评价较高;
3.热情做好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招聘活动组织周密,用人单位满意;
4.积极拓展就业市场,推荐毕业生就业,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做好沟通和服务工作,成功推荐就业的数量和质量较高,或所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
5.工作入职满一年及以上。
(四)优秀学生助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老师开展各类就业工作,认真履行助理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3.在就业管理部门(岗位)任学生助理满一年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评选4个。
2.集体单项奖,去向落实率优秀奖评选1个。
3.先进个人,最终去向落实率达到90%的二级学院,以2025年毕业生人数为统计基数,按每150名毕业生推荐1名核算;最终去向落实率未达到90%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校内其他部门8名。
3.优秀学生助理,2025年毕业生人数为400名(含)以内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毕业生人数超过400名的二级学院,推荐2名;校内其他部门共20名。
先进个人及优秀学生助理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材料申报。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并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标准》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集体单项奖不需申报,学校根据条件评选;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助理候选人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推荐,并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或《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推荐表》(附件5)。
(二)审定并公示。根据评选条件及评选标准对各单位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议后,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三)召开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学校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宁缺毋滥。请各学院于1月23前将本学院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个人纸质版(签字盖章)申报表提交至招生与就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uye603@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招生与就业处陈新兵,联系电话:0759-3174848。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标准
2.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3.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推荐表
招生与就业处
2026年1月14日